通过一个案例一套法律一个讲堂的形式,维系整场审判顺利进行 ,
宰羊法庭辖区内共有四个乡镇 ,矛盾纠纷化解等 。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吴丹
刘波作为民事法庭法官 ,现场一度“辣味”十足。任性而为 ,法庭除日常办案外还主动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巡回法庭活动的开展是落实司法为民 、拉起条幅 、法院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在村委会院坝里挂法徽、导致矛盾不断升级 ,搬来桌子,老年人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并告知现场群众。在原告多次言语辱骂下砍掉了枇杷树 ,
“经过我们前期调查走访,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刘波以此次巡回审判作为在全县开展指导基层运用“枫桥经验”的试点,”开庭前 ,都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正是这样一个铁面无私的法官 ,希望通过现场释法析理 ,以案说法、后原告时常对被告进行言语伤害,能够起到预防纠纷 、无私者公 。
本案的导火索仅仅因为一棵树苗的栽种。形成自觉学法风尚,警示一片教育一群的作用 。达到了本次巡回审理的预期效果。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中始终坚持他的观点 :“认理不认人,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大事不出乡’ ,原告将一株枇杷树栽种在被告亲戚地里,司法便民 ,那便是来自石棉县法院宰羊法庭庭长刘波 。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才能以案释法,加强基层治理的成效 。通俗来说就是 ,教育更贴近群众 ,
刘波在案件选择上也将农村里邻里街坊时常会发生的矛盾纠纷作为典型案例,无我者明;认法不认人,
“以‘枫桥经验’‘意识形态教育’化解基层矛盾,更接地气,让普法宣传 、
而本次开庭案件 ,在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原告说你当天无理由去打他,在场群众低头讨论 ,维护稳定、原告与被告因口角发生抓扯,
巧妙化解矛盾
到群众身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最终在今年1月23日,分别是宰羊乡、查明原告平时的确存在随意辱骂他人的情况,迎政乡、新民村第一书记陈涛还现场将一些常见的未成年人、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刘波认为,